潘基文敦促各國盡快加入《禁止化學武器公約》
www.fjnet.cn?2007-09-28 08:15?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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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星期四(27日)在紀念《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生效十周年高級別會議上指出,公約生效以來已經得到世界大部分國家的支持,但是有少數國家仍然沒有加入公約,這種情況令人擔憂;他呼吁這些國家盡快采取行動。
據聯合國網站報道,潘基文表示,《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生效是國際社會在消除化學武器以及裁軍方面的一個重要成就。今天,已經有182個國家批準了這個公約,成員國的人口數量達到了世界總人口的98%。這樣的進展表明,在聯合國的框架下,采取共同的行動進行裁軍是切實可行的。
潘基文指出,《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在銷毀庫存化學武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世界已知的庫存化武戰劑中,已經有三分之一被銷毀并得到核實。就在兩個月以前,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宣布,阿爾巴尼亞的所有庫存化學武器都已被銷毀。
潘基文敦促少數國家盡快簽署或批準這一公約。他表示,各國不應進行軍備競賽,而應該在成為《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成員國方面展開競賽。
《關于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于1997年生效,是世界上第一個多邊裁軍條約,也是成員國增加速度最快的裁軍條約。
公約明確了化學武器遺棄國的銷毀義務,對遺棄化學武器作了明確規定:
一、領土上有遺留化學武器的締約國(領土締約國)、曾在另一締約國領土上遺留化學武器的締約國(遺留締約國),應向國際公約組織提交遺棄化學武器的有關資料(包括地點、類型、數量、狀況等),并接受公約組織的核查。
二、遺留締約國應銷毀其遺留在領土締約國的全部化學武器。
三、銷毀遺棄化武,遺留締約國應提供一切必要的財政、技術、專家、設施及其他資源,領土締約國提供適當的合作。
四、所有化學武器都應在公約生效后十年至十五年(即:2007年至2012年)內全部銷毀。
全世界目前僅有朝鮮、埃及、伊拉克、黎巴嫩、敘利亞、索馬里和安哥拉7個國家仍未就加入公約采取任何行動。
(責編:申家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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