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殘疾兒童在市殘聯定點康復機構康復訓練的場景。
閩西新聞網3月8日訊 (記者 池銀花) 殘疾兒童家庭有新福利了!7日,記者從龍巖市殘聯獲悉,為幫助更多殘疾兒童,省財政廳和省殘聯聯合發文,完善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補助政策體系,今年起,6周歲以下殘疾兒童的康復訓練補貼全覆蓋,不再受到名額限制。
“往年限定的是貧困殘疾兒童,現在條件放寬了,享受補貼的范圍更廣了。”市殘聯康復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去年我市享受該補貼的兒童有811名,根據新政策調查摸底后,今年預計符合該項補貼的兒童有1148名。
據了解,實施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補助全覆蓋的資金由省財政和縣級財政共同承擔,是在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的基礎上,探索建立的一項長效機制。
補助內容
1、參加康復指導、醫療康復和康復訓練,且每年達10個月以上的殘疾兒童,每人每年可享受12000元的康復訓練補助。但須注意的是,手術和醫藥費不在補貼范圍。
2、殘疾兒童監護人可于每年5月30日前向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殘聯申請,申請成功后,監護人在每年6—8月憑發票及康復機構開局的費用清單到當地殘聯報銷康復補助款。
對象條件
1、本省戶籍;
2、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或殘疾評定醫院和評定醫師出具的診斷證明,或本省三甲醫院相應專科主治以上職稱醫師出具的診斷證明;
3、截止申請搶救性康復訓練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齡未滿7周歲;
4、通過搶救性康復可以達到功能重建和改善的;
5、在依法登記成立,并在設區市級殘聯報備的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
所需材料
1、《福建省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訓練補助審批表》;
2、殘疾兒童戶口簿、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殘疾人證》或有資質醫療機構和醫師出具的診斷證明及復印件;
4、監護人與康復機構簽訂的康復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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