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19日電(記者張翼)海關總署19日發布消息,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關于統籌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通關便利化工作措施清單》(以下簡稱《措施清單》)于近日印發,以50條“清單”形式建立任務底賬,逐項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強化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要求全國海關把各項措施抓實抓細抓落地。 《措施清單》強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嚴防疫情跨境蔓延。要求各地海關針對疫情形勢發展,實施精準布控和快速查驗,加強登臨交通工具檢疫,強化入境健康申報,嚴防疫情輸入或通過口岸環節擴散。實施“貨主可不到場”查驗,減少疫情期間人員聚集。在保障防疫物資快速通關的同時,加大對不合格防疫物資的口岸攔截和打擊力度。 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措施清單》突出全面保障外貿產業鏈、供應鏈暢通,提出全程簡化通關手續,降低通關成本。要求各地海關要對防疫物資或企業復工復產急需物資進口,取消轉關限制。對企業生產急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進口,采取在卸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實施順勢監管。對消毒除菌類化妝品采取入境后加貼中文標簽、先放后驗等措施。支持農產品食品擴大進口,保障市場供應。在重點口岸開辟農產品、食品進口綠色通道,實行24小時預約通關,優先檢查、優先檢測。 此外,對因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無法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稅(最長3個月),海關予以減免滯納金。創新核查方式,利用互聯網等渠道,通過“不見面”審核數據資料,實施非現場核查,減少下廠次數,作業周期壓縮至實地核查的三分之一,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復工復產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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