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不等于高溫費 好文件也需執法到位
m.shockplant.com?2013-07-12 09:33? 陳晶晶 李章亮?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我來說兩句
用工單位偷梁換柱 執法不到位 目前,福建各大單位主要依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來執行高溫天防暑降溫工作。其中規定,企業5-9月份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為準。而企業在職職工高溫津貼的具體發放標準為: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天按8—10元標準發放。 福建省住建廳也下發了《關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和臺風汛期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對福建省建設系統的高溫停工和限時作業做出了明確規定。根據通知,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目前,該通知得到勞動者的普遍歡迎,大家認為這是高溫天最好的“降溫品”,那么,這些通知落實的情況如何?大家是否都領到了高溫津貼呢? 楊建剛:據我了解,目前大多數工地上的工人、路上的環衛工人以及在高溫下封閉式工廠車間工作的工人等,他們這些人的權益得到保護的情況不是特別樂觀,不盡如人意。 為什么有這么好的文件,我們的勞動者卻沒享受到呢?首先,我們這些從業人員比較弱勢。這些工友干活任勞任怨,但是,如果你讓他們去維權,表達一句話,非常之難。因為他們文化素質不高,這也造成了他們維權意識不強。 另外,用工單位對文件落實偷梁換柱。文件規定,“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這個溫度怎么測算?文件中規定是按氣象部門發布的為準。但是福建省氣象部門監測溫度的地點是在福州烏山上,而且測量溫度的設備距地一定要一米以上的空間,這一米的空間一定要是流動風。氣象部門在山上測到的溫度是35或者38攝氏度,那么在建筑工地上測量到的會是多少攝氏度?地表的溫度和太陽直曬后小環境下的溫度一般都會超過40攝氏度。還有住建廳的通知規定,戶外在37到40攝氏度之間,工作不能超過六個小時,中午3個小時不能工作,這個溫度是按照實地測量到的溫度還是氣象部門發布的溫度來執行?我覺得應該是實地測量的。也就是說,許多企業在鉆政策的空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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